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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通知已出,金英杰医学小编整理相关内容如下:
石景山辖区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2025年石景山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审核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5年3月3日至3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30;
(二)地点:石景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406室(石景山区体育场南路6号院);
(三)具体安排:
由各医疗卫生机构统一收集本单位考生报名资料,指定1名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到审核现场提交材料。
二、审核方式及流程
北京考区实行现场审核,考生需提交纸质版材料给单位用于现场审核,同时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电子版材料用于考区复审。现场提交的材料应与网上提交的材料相一致。
(一)地方考生
1.电子版材料提交。请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于2月21日24时前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www.nmec.org.cn)“考生服务系统”,按照《考生操作指南》步骤,上传相关报名电子版材料。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对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如报名信息有问题,请考生及时联系考点工作人员进行信息修改;如上传资料有问题,请按要求重新准备并上传资料。
2.纸质版材料提交。审核人员将对考生报考信息的正确性及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等相关法律法规所列条件开展资格审核。请各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携带纸质版材料进行现场审核。考点审核通过后,将进行考区复审。
(二)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
请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于2月21日24时前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www.nmec.org.cn)“考生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后(军队现役考生须使用身份证报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携带纸质版材料进行现场审核,无需上传电子版材料。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现场审核所提交材料,如无特殊说明的与地方考生一致;现役军人考生还须提交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现场所需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考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白底)1张,请在照片背面备注姓名及联系方式;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大陆学历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学历为符合报考条件的专升本考生,还需提交专科毕业证书等,中专学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学校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中专学历认证报告,以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历(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当于大学本科1年的临床或公共卫生毕业实习证明(毕业院校附属医院及研究生管理部门双盖章);
5.考生试用机构出具的1年以上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试用机构涉及多个单位的,须多个单位同时开具证明,每个单位1份);
6.带教老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带教老师执业地点需与考生试用机构一致);
7.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除军队医疗机构),包含信息页、诊疗科目页。有变更信息的,提交变更信息页;
8.在校研究生或2025年毕业的应届研究生考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读研究生证明及《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9.所有考生(除军队现役、在校研究生、港澳台、外籍)均须提供与试用机构一致的近三个月连续的社保缴纳凭证;
10.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11.参加短线医学加试的考生须提交《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条件的考生,注册执业范围须为院前急救、儿科);
12.其他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电子版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如因考生未提供必要材料而导致审核未合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有关要求
(一)凡2024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5年必须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医学综合考试缴费后,方可在北京考区参加2025年医学综合考试。
(二)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报考执业医师考试的考生,专科学历毕业的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注册,中专学历毕业的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注册,方可报考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
(三)《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在国家医学考试网(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
(四)毕业证丢失的,可以提供由原学校补办的教育部统一制式 “毕业证明书”,其他证明无效。
(五)对审核中发现“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年)第七条,做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在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对于“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款,做出“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理,并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年)第八条,做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终身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
(六)请考生随时关注北京卫生人才网、京卫人才公众号及各考点官方网站关于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的相关通知。
(七)现场审核通过后,请于规定期内在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技能考试通过后还需要进行二次网上缴费)。
石景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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